我校在辽宁本科艺术类录取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8 时开始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20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08.6分,最低分555.6分,平均分586.5分。,录取艺术理一志愿考生3人,综合成绩:最高分567.8分,最低分539.8分,平均分556.7分。
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