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28)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0

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28)

2017-08-07

 

一、我校在福建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于8月6时下午16时2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54人,征集志愿考生42人,最高分375分,最低分333分,平均分346.6分。文科一志愿考生2人,征集志愿考生12人。最高分406分,最低分371分,平均分379分。
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