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八)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11   浏览次数:0

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八)

2016-08-11

 

一、我校在黑龙江本科第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8日上午9时50分开始至8月10日下午16时30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3人,征集志愿考生7人,最高分:398分,最低分:309分,平均分:362.5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0人,最高分:412分,最低分:376分,平均分:389.7分。
二、我校在青海本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5日上午9时10分开始至8月11日上午8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9人,征集志愿考生11人,最高分:376分,最低分:353分,平均分:360.9分。
三.我校在宁夏本科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9日上午8时30分开始至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9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最高分:420分,最低分:355分,平均分:381分。
四.我校在陕西本科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4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至8月10日上午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6人,最高分:398分,最低分:348分,平均分:367.4分。
生可登录黑龙江、青海、宁夏、陕西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