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四)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09   浏览次数:0

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四)

2016-08-09

一.我校在河南本科第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5日上午9时开始至8月9日下午14时10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75人,征集志愿考生61人,最高分:442分,最低分:370分,平均分:381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6人,征集志愿考生10人,最高分:433分,最低分:394分,平均分:407分。

二.我校在甘肃本科第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9日上午7时30分开始至8月9日中午12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6人,最高分:404分,最低分:381分,平均分:391.1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4人,最高分:395分,最低分:393分,平均分:394.3分。

考生可登录河南、甘肃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8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