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三)
2016-08-07
一.我校在福建本科第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8日下午15时45开始至8月6日下午19时45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23人,征集志愿考生75人,最高分:407分,最低分:340分,平均分:356.3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3人,征集志愿考生5人,最高分:437.9分,最低分:391.9分,平均分:414.25分。
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