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8-07   浏览次数:0

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二十二)

2016-08-07

一.我校在江西二批B段艺术类录取工作于8月2日上午9时20分开始至8月5日下午16 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5人,征集志愿考生6人,最高分:556分,最低分:459分,平均分:497.2分。

二.我校在天津本科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2日下午15时40分开始至8月6日下午14时20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0人,征集志愿考生9人,最高分:385分,最低分:292分,平均分:350分。

三.我校在江苏本科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2日上午7时20分开始至8月6日下午14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征集志愿考生5人,最高分:302分,最低分:255分,平均分:270.8分。文科一志愿考生13人,征集志愿考生9人,最高分:316分,最低分:282分,平均分:291.8分。

考生可登录江西、天津、江苏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8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