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九)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0

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九)

2016-07-29

 

一.我校在吉林第二批(A段)艺术类的录取工作于7月25日下午16时开始至7月27日下午16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450人,综合分:最高分:523分,最低分:352分,平均分439分;艺术理一志愿考生109人,综合分:最高分:497.6分,最低分:387.6分,平均分438.7分。
二.我校在湖北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7月27日上午7时30分开始至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人,最高分:414.1分,最低分:414,09分,平均分414,10分;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最高分:383分,最低分:369分,平均分375分。
考生可登录吉林、湖北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