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八)
2016-07-29
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的录取工作于7月13日上午12时39分开始至7月26日下午14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3人,征集志愿考生7人。综合分最高分:530分,最低分:492分,平均分518分;文化课最高分:353分,最低分305分,平均分333分;专业课最高分:228分,最低分187分,平均分207分。
考生可登录辽宁省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