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7-29   浏览次数:0

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十)

2016-07-29

 

一、我校在北京本科二批的录取工作于7月26日上午8时10分开始至7月29日上午7时20分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最高分:475分,最低分:450分,平均分:455分。
二、我校在湖南本科二批的录取工作于7月25日上午8时开始至7月28日上午10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14人,最高分:453分,最低分:440分,平均分:443分。
考生可登录北京、湖南省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