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
2016-07-20
一、我校在天津艺术类的录取工作于7月12日上午9时20分开始至7月19 日下午21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 4人,征集志愿考生6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00.7分,最低分:491.4分。平均分:529.8分。
二、录取通知书已于7月20日下午16时由特快专递寄出。
请考生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写的通信地址进行查收。并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在“录取查询”中确认自己的录取信息并进行报到确认,同时填写最新常用联系方式。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