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十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06   浏览次数:0

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三十二)

2015-08-06

 

一、我校在吉林省本科第三批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3日上午8时10分开始至8月6日上午9时结束 。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45人,平行志愿考生323人,征集志愿考生54人,最高分:425分,最低分:305分,平均分:349.5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263人,平行志愿考生8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最高分:448分,最低分:300分,平均分:354.5分;
二、我校湖北本三批录取工作于8月3日上午 10时40分开始于8月6日上午9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8人,最高分:388分,最低分:366分,平均分:372.9分;录取文科一志愿考生1人,征集志愿考生1人,最高分:429分,最低分:418分,平均分:423.6分。
考生可登录吉林、湖北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