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24
2014-08-07
一、我校在吉林的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2日上午7时45分开始于8月5日下午17时35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理科考生1041人,最高分:498分,最低分:350分,平均分:393.8分。文科考生229人,最高分:490分,最低分:350分,平均分:393.5分。
二、海南文、理科录取工作于8月3日上午10时35分开始至8月5日下午18时3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文科考生7人。最高分: 558 分,最低分:524 分,平均分539.1分。理科考生53人,最高分:557分,最低分:501分,平均分:529分。
考生可登录吉林、海南省招生办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